电视包装箱上条码和电视上条码不一致,是否属于欺骗消费者

请教了解消法的大侠:我在一个知名商场买了一款品牌电视,送货时却发现包装箱上条码被刮掉,其残留字迹与电视上条码不符,我们找到商家,他们一再否认有问题,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欺骗消费者?我们应该怎么维权?

不属于质量问题,属于在消费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产品标示相关规定,销售者提供的产品内外包装应当相符。 如果不相符就可视为有欺诈行为,你可以带着电视或者电话咨询消协。 如果认定为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让商家给予赔偿。赔偿额度应该是商品价值的1倍.就是退一赔一。 以下是消费相关内容:第三条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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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2
首先,七天无理由退换,你在七天内,发现这个问题,明说让他退换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3-11-18
不一样就是有质量问题。啊是属于欺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