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18
按照法律规定,谁与这个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该由谁赔偿,你是承包人这个劳动者与你直接发生关系,所以由你赔偿。
第3个回答 2013-11-18
总包方一般不承担责任,需要你和上面的发包方负责,至于是连带责任还是按照比例,需要具体认定,比如工程性质、事故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