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大学毕业后到某公司工作,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不给落户,档案一直留在学校。2008年六月份决定辞职,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但没有办辞职手续就离开公司,之后一直没有跟公司有任何联系。在2010年初时,到学校问到档案还在学校,学校催我把档案迁回原籍,前提是到原公司开离职证明,还有把原来的报到证拿回来,但是联系原来公司,说离职时间太久,不可能开离职证明,而且报到证也不让我拿回,该怎么办?
还有原来跟公司签的合同是2009年8月到期,签了两份,签的时候公司没给我合同,现在我跟公司要合同,公司说他去找找,如果有三份合同,就给我一份,如果他那里只有两份合同,就不给我,这分明是不想给我。公司还说我没有证据证明原来签合同时公司没有给我合同。如果我想要回合同,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