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的,除接受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和处理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得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规定受到党纪和政纪的处理,处理结果,很可能就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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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3
免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规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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