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施工企业将劳务费打入包工头账户,造为临时工工资表,与包工头签代发工资委托书,将?该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首先根据国家规定,建筑企业将劳务工程进行分包的,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关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你直接将劳务费打入包工头个人的账户,很有可能构成你们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施工施工资质的个人。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一旦劳务包工头未及时将工资发放至劳务工人手中,你们很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财务上:如果你你们将此笔费用作为劳务工人工资来处理,那么根据国家规定,你们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追问

没有将工资打入每一个工人账户上,税务会不会认定为和包工头之间的劳务分包而要求交各种税费呢?可否与工人签订用工合同,造工资表,取现发放工资呢?刚入行,很多不懂,谢谢指教。

追答

根据规定,如果你们是劳务分包的话,劳务公司应当向你们提供劳务发票。如果你选择和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取现发放工资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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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2
我们也是被公司坑了 公司把工人工资打到我(包工头)卡里 然后最后你去要工程尾款就几万块钱 财务就要个人所得税 没有交不给钱 问题是我的钱都发工人工资了 发了20万 公司现在要按20万所得税给我算 最后几万块钱就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