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建筑公司,有个人承包商A挂靠我们公司,以我们公司的名义接了B公司的一个工程。工程还没结束,付预付款时B公司要求我们开发票给他们,公司先自己垫付了税金。之后B把钱汇到我们公司账户上。我们公司扣除了管理费和税金后把钱付给A。请问大家:1. 收到这笔工程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2. 扣下的钱怎么做会计分录?3. 付给A的这笔钱又怎么做会计分录?麻烦大家详细的说一下。。感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