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度贫困问题依然突出,剩下的贫困人口脱贫难度较大。
截至2019年,全国仍有670多个贫困县没有摘帽,其中有23个地市州贫困人口超过30万,5个地市州超过50万,特别是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三区三州”贫困发生率高达14.6%。
2、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滞后。
“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滞后,道路交通、通信设施、教育培训、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还存在不少短板。
而且,在这些地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成本高、难度大,实现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难度仍然不小。
3、 扶贫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止,频繁填表报数和层层评估检查加重了基层负担。脱贫进度和脱贫标准把握不准,急躁情绪与消极拖延现象都有,盲目提高标准和随意降低标准并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
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扩展资料:
谋划2020年后的扶贫工作。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先在脱贫摘帽县村实施,保持政策支持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只是消除了绝对贫困,缓解相对贫困将是长期任务。
要尽早谋划2020年后的减贫工作,及时研究现有阶段性政策向2020年后过渡,向着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目标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