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13个档次,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
按照《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
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代为缴纳。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可以增加代缴标准。
扩展资料:
城乡居民按年及时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对选择1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各负担10元。对选择500元至9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各负担20元。
对选择1000元至2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90元,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各负担30元。 对长期缴费的,适当增加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
毕节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毕节市政府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至400元的,补贴30元;缴费500元至900元的,补贴60元;缴费1000元至2000元的,补贴90元。
扩展资料:
根据《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国家确定的标准支付。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可以加发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自行筹集。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每人每月标准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计发。
第十七条凡参保且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一)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
(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的;
(三)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
第十八条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申请领取养老金,应于到龄当月10日前携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申请手续,于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第十九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可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所需资金由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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