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做工伤鉴定的,工伤怎么算的?还能获得赔偿吗?

没有做工伤鉴定的,工伤怎么算的?还能获得赔偿吗?我父亲工地做活,因事故导致左手无名指断了一节,到现今为止已经有三年之久了。而且当时工作时也没有劳动合同。受伤之前的工资也没有结清。现在追要所有款费时,对方一直含糊其辞。跪求大神解惑一二!

只有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才属于工伤。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不能算工伤,不能获得赔偿。

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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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4
鉴定已经不行了。
不过可以去社保局问问,可以要求赔款。追问

谢谢!像这种情况您感觉希望大不大吗?

追答

这个就靠争取,你决心大,希望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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