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否有必要转移我的保险在哈尔滨,想转到沈阳,在沈阳买房了

养老保险是否有必要转移我的保险在哈尔滨,想转到沈阳,在沈阳买房了,我46岁,养老,医疗都在哈尔滨以前单位交,从2011年开始个人缴费

基本养老保险不随劳动者购房转移。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因职工购房和户籍变化而转移,按就业参保地变化而转移。劳动者如果在沈阳购房之后,讲户口也迁移带沈阳,在沈阳就业参保之后,可以把哈尔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沈阳,在沈阳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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