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后落在爸爸哥哥的户口上,现在想落回爸爸的户口上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甘肃省为例,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项目名称:“三投靠”户口迁入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公安派出所、县(分)公安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程序:
夫妻投靠:申请人为本市常住户口;书面申请、单位(社区街道)证明、户口簿、住房证明;被申请人原籍户籍证明、无职业证明(仅限非农业户口);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其中申请人为本市农业户口的需所属村、乡(镇)同意迁入证明。申请人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由派出所审核报公安局、县局审批办理准迁手续。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住房证明、单位(社区街道)证明;被申请人原籍户籍证明、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其中被申请人已成年的,还需要提供未婚及无职业证明。由申请人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报公安分、县局审批办理准迁手续。(不包括因政府拆迁改造等,明令户口冻结的区域。)
父母投靠子女: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住房证明、单位(社区街道)证明;被申请人户籍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身份证、退休证或无职业证明。由申请人向辖区派出所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报公安分、县局审批办理准迁手续。(不包括因政府拆迁改造等,明令户口冻结的区域。)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甘价费[1996]139号文件规定,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每本:6元;
常住人口登记表每张:0.3元。
根据发改价格[2003]2322号文件规定,首次申领身份证每证:20元,换领、补领身份证每证:40元。
办理依据: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户证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甘公(治)发[2001]70号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主要项目填写内容和审批程序的通知》(甘公(治)发[2009]74号)。
参考甘肃省公安厅网站,http://www.gsgaw.gov.cn/zhl/zwfwml/25394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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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8
拿父子关系证明证件,如出生医学证明,居委会证明等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0-29
  1、该项应由当事人夫妻双方带上孩子,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或者当地的计生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亲子鉴定证明;
  2、再由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户主及当事人夫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三方的亲子鉴定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3、共同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注销孩子的户口后,再凭该证明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上述证件,去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申报孩子的户口即可;
  4、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而申报子女的户口的,会根据本条例20条的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3个回答  2016-10-28
拿出生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迁移。
第4个回答  2016-10-28
拿出生证去派出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