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么计算的

如题所述

征缴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拓展资料:

一)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2016年6月30  日前,提供以下资料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查确认(县属单位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查确认):

1. 本单位上一年度《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安徽省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2. 在岗残疾职工残疾证原件或1-8级伤残军人证及身份证原件;

3. 与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

4. 在岗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1月份、12月份工资表;

5. 在岗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证明。

(二)6月30日前,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单位提供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地方税务机关。

参考资料:

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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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3
您好!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全国各地并不完全一样。下面以北京市为例叙述如下,可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北京为1.7%的比例),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三、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计算公式: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北京7月1日启动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政策也越来越完善,考虑的也越来越全面。北京市7月1日将启动2016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8月1日至9月30日为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残保金缴纳基数将一改过去全市年人均工资60%的“一刀切”征缴标准,改为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今年残保金征收将由地税代征改为主征。今年起,全市用人单位均采取自核自缴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其中,上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须先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而办法中另一大变化则是,缴纳基数从北京市年人均工资的60%调整为企业本身年平均工资。如此一来,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用人单位,其缴纳标准将出现巨大差异。对部分高薪企业来说,若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今年的残保金缴纳将大幅提高;低薪企业缴费金额则与往年持平或减少。
  新政还首次将持有残疾军人证的人员纳入安排残疾人就业范围,体现了对残疾军人就业的支持。同时,加大了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过去本市只有安排1名视力残疾1至2级残疾人就业的,才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从今年开始,不分残疾类别,凡是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人员均可按照2名计算,以支持重度残疾人就业。
  自2017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30日,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为5月1日至15日和9月1日至15日。逾期未申报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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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1

其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人数)×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规定,与地方财政没有经营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按月征收。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发布的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工资总额由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组成。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指标解释为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资料扩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本介绍: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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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7-18
应纳保障金=(用人单位上年末实际在职职工人数×1.5%-用人单位上年末在职残疾职工人数)×上年度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额。
用人单位年度实际在职职工人数,是指在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具体可参照地税机关确认的计税工资人数核定。
在职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人数。上年度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1-03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需为整数,四舍五入。这是北京地税提供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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