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不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这句话对还是错?

如题所述

这句话是错的。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扩展资料:
一、邮政储蓄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金融业务。
1、本外币储蓄存款。
2、办理汇兑。
3、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
4、代理收付款项。包括代发工资和社会保障基金、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和代收税款等。
5、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
6、代理买卖外汇。
7、代理保险。
8、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
9、办理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大额协议存款。
10、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中央银行票据。承销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提供个人存款证明服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如发放贷款、小额信用贷款。
二、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a、工资、奖金收入;
b、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c、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d、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e、个人贷款转存;
f、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g、继承、赠与款项;
h、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i、纳税退还;
j、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k、其他合法款项。
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
每笔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a、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b、奖励证明;
c、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d、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e、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f、借款合同;
g、保险公司的证明;
h、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i、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j、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三、 当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或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个人应出具上述全部项中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存款人应对其提供的收款依据或付款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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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6
您好,个人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有效实名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邮政储蓄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 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绿卡账户纳入结算账户管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5-16
你好!这句话是错的。追问

为什么呢?

追答

现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大都是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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