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职工死亡后家属待遇是什么

如题所述

单职工死亡后家属待遇如下:
1、对于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如果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有相应规定的,按照当地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执行。在没有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2、195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至今仍然有效,按照其规定,非因工死亡待遇包括如下: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了相关的社会保险,该以上待遇由劳动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办理社会保险,那么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了职工该方面的损失,因此,该赔偿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3、具体赔偿数额可参照该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老伴去世配偶没工作补贴如下:
1、退休老人去世后,配偶可以领取退休老人的丧葬费,可以领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补助金;
2、如果退休人员的配偶无工作,或者无养老金,可以每月领到补助金;
3、具体领取金额,看本省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职的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的有:第一,丧葬补助费,该费用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第二,抚养费,该费用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三,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还可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余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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