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够最低工资标准能得到补偿吗

如题所述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能够要求补偿金的: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的劳动者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有权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拖欠员工工资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1、遇到拖欠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与用人单位询问协商;
2、若其不理可到劳动仲裁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索要工资;
3、若仲裁以后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可凭仲裁书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不合法的扣工资去哪里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用人单位依法或者依照规章制度扣除劳动者工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扣工资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