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合法吗

如题所述

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合同是合法的。
公司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不续签是合法的,但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依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已履行告知不续约的义务,合同到期后没有要求员工继续工作,公司则无违法和赔偿义务。员工若属于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与其续签。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时,劳动者可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公司与员工合同终止的情形:
1、合同期满;合同到期且双方未续签时,合同自然终止;
2、协商一致;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3、员工提出解除;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4、公司规定情形;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等;
5、法定情形;如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6、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公司破产、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导致无法继续经营。
综上所述,公司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不续签是合法的,但需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员工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应续签,否则公司履行告知义务且未要求继续工作则无违法;未支付补偿的,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