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无限责任的是法人吗

如题所述

承担无限责任的不是法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民事活动中,其财产与举办人或企业主的个人财产不分离。当单位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举办人或企业主需用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与此不同,法人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在公司中的出资额。
法人的责任类型:
1、有限责任:指法人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无限责任:指法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必要时需用个人财产偿还;
3、混合责任:在某些特定的法人组织形式中,部分成员承担有限责任,而部分成员承担无限责任;
4、单独责任:指法人独立承担责任,与其成员的个人财产无关。
综上所述,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举办人或企业主需承担无限责任,使用个人财产清偿债务,而法人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责任则限于其出资额,体现了法人责任与非法人责任在民事活动中的本质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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