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住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厦门居住证办理条件是申领人凭暂住证,租房合同,身份证到就近派出所领取申请表,到照片采集点拍照存档,排队填写上述材料,按工作人员提示办理。
居住证的作用有,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如下:
1、两者发放的单位是不同的,居住证是由社区或者当地的派出所发放,但是你需要到社区受理,而暂住证一般来说都是由派出所受理并且制发;
2、两者的证件样式也不同,居住证发放之后能够重复使用,而且上面明确了地址或者有关的发证机关等等,能够重新制作,但是暂住证就不能够重复使用了;
3、两者的有效期也不同,居住证的有效期有的是临时的,也有的和身份证一样是长期有效的。但是暂住证的使用年限就是固定的,可能是一年,可能是两年;
4、两者的权利不同,拥有了居住证之后,就能够在当地享受就业,或者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缴纳的权利,与当地居民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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