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保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的人应该怎么退费,能退哪些费呢?

如题所述

参与了职工社保得人,在职时应依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交养老保险、医保、失业险、生育保险和工伤险等五险。在其中牵涉到本人需要承担缴存比例是指社会养老保险、医保、失业险,生育保险和工伤险本人不是缴纳费用的。

按规定,养老保险单位交费部分为记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为记入个人帐户。记入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涵盖了自己交的本金和资金利息两部分;医疗保险单位交费部分为记入医疗基金,个人缴纳一部分记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包括了三个方面的知识。一是个人缴纳一部分;二是企业交费按比例分配划归的那一部分;三是资金利息。在什么的交纳的个人社保中,除开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设立了个人帐户之外,失业险尽管我们本人也支付了花费,但全部都是记入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并没创建个人帐户。生育保险和工伤险因为是企业交纳,所以也没有创建个人帐户。

在参保人员死亡以后,依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但凡设立了个人帐户的,其遗属是能够继承的。我们这边诉说的继承的,实际就是在缴纳社保死亡以后由亲属一次性转出,并不是可将其改到家属的名称下边再次缴纳社保,也就是我们所讲的退款。在申请退费时间,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的所有账户余额这也是能够退给家属的,因为个人帐户要造成资金利率收益,因此退给家属的个人帐户资产一般都会高过自身交纳的8%;除此之外医保的个人帐户一部分,假如参保人员死前未使用过的,这一部分的账户余额也是需要退给家属的,可是这一部分资产可能小于自身交纳的2%,终究参保人员是可以用个人社保卡随时随地所使用的,有些甚至应该没有账户余额。

做为自由职业者参与职工社保的,因为只支付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因为是由本人全额的交纳的社保费用,但其死亡以后,社会养老保险其亲属依然只有退还记入个人帐户的那一部分,一样涵盖了本金和资金利息两部分;医保假如设立了个人帐户的,个人帐户也有余额,是可以退还的。假如医疗保险缴纳时是依据并没有创建个人帐户的形式交纳的,则也就没有个人帐户资产可退回,记入统筹账户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乃是不可以退款的。

针对企业交费的部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者自由职业者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记入统筹账户的那一部分不退款,参保人员死亡以后利益是否难以保证了啦?尽管社会养老保险的综合一部分不可以退回,可是我国采用另一种方式进行补偿,这类偿还的体制便是丧葬补助金和慰问金。丧葬补助金一般是依照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或者缴存基数的2个月的去进行补贴,缴存基数越大的人,补助费金额也就越高;慰问金是依据缴费年限做为慰问金标准的,都是之上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或者个人的缴存基数做为慰问金数量。最高一般为15个月到20个月以内,最大不得超过20个月。落实到本人,关键还得看自已的缴费年限,例如缴费年限仅有5年的人,最大就不得超过5年。

总的来说,我然后将上边的见解做一个整理。一是参与养老保险工作的人员,在没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去世了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产利息、医保个人帐户资金利息能够退给亲属;二是其他下岗、生孕、工伤事故等个人社保类型不退款;三是企业交费部分记入统筹基金的那一部分无法办理退款;四是要享有养老基金收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慰问金。丧葬补助金和慰问金每个统筹区的相关规定不一样,应该按照当地要求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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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3
:社保账户为个人缴费,未到退休时人去世,其社保是不能退费的,属于个人账户的是可以被其遗属继承的,且养老保险基金会给予遗属一部分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第2个回答  2022-09-03
首先你就是需要先去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协调好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办理退费手续;是可以退还一定金额的养老保险金,还有医疗保险和统筹账户上面的本金利息,还有一些工资。
第3个回答  2022-09-03
按照规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是计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部分是计入个人账户。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包括了个人缴纳的本金和资金利息两个部分;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是计入医疗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人缴费部分;二是单位缴费按比例划入的部分;三是资金利息。在我们的缴纳的社保中,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建立了个人账户以外,失业保险虽然我们个人也缴纳了费用,但全部是计入失业保险基金账户,并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由于是单位缴纳,所以也没有建立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