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贷款为自己所用属于违法吗?

如题所述

一、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贷款为自己所用属于违法吗?

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在所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公司,因此,这种情况应当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未经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偿还借款后,可以向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扩展资料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贷款为自己所用属于违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完全可以以公司的名誉对外办理包括借款在内的一切业务,借款的借据既然加盖了公司的印章,公司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公司其他股东知不知道或者同不同意,那是公司内部的事,与借贷合同的成立没有关系。借款应当全部归还,当借款大于公司投资时,公司的全部资金都可以用于归还借款,无论是那个股东出资都没有例外。

但是,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法人代表对其擅自决策承担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具体要看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支持要求赔偿的证据来确定。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内部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三、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贷款为自己所用属于违法吗?

不违法,公司的法人代表完全可以以公司的名誉对外办理包括借款在内的一切业务,借款的借据既然加盖了公司的印章,公司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至于公司其他股东知不知道或者同不同意,那是公司内部的事,与借贷合同款应当全部归还,当借款大于公司金都可以用于归还借款,无论是那个股东出资都没有例外。

但是,公司股东可以要求策承担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定的,有没有支持要求赔偿的证据来确定。关于这,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扩展资料:

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如果企业破产并负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

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行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发生矛盾时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

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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