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详细说明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禁毒工作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际禁毒日口号:
1996年:滥用毒品与非法贩运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后果。
1997年:让大众远离毒品。
1998年:无毒世界我们能做到。
1999年:亲近音乐,远离毒品。
2000年:面对现实,拒绝堕落和暴力。
2001年:体育拒绝毒品。
2002年:吸毒与艾滋病。
2003年:让我们讨论毒品问题。
2004年: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2005年:珍惜自我,健康抉择。
2006年:毒品不是儿戏。
2007年: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2008年:依法禁毒,构建和谐。
2009年: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
2010年: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2011年:青少年与合成毒品。
2012年:全球行动共建无毒品安全社区。
2013年:抵制毒品,参与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