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向公司借钱不算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如题所述

员工向公司借款的行为当然不构成 挪用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的规定,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把公司的资金借给别人的才构成挪用资金罪。至于员工和公司之间存在的这种借贷关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02【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挪用公款罪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 公诉 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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