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人责任、法人代表人责任、法人投资人有限责任三个概念的区别。

如题所述

【答案】:法人责任是指法人对其行为对外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法人责任的范围以其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即独立财产为限。
法人出资人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成员以其出资于法人的财产额为限对法人的债务负责。
实际上,通常所说的法人有限责任,其“有限”的含义不是说法人仅以其部分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也不是说法人的债权人只能就法人的部分财产请求清偿债务,而是说法人应该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债权人也有权就法人的全部财产要求清偿债务。在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法人的债权人仍然不能请求法人的出资人承担超出其出资义务的责任,法人也不得将其债务转移到其出资人身上。法人的有限责任实际上是法人出资人的有限责任。当然,法人出资人的有限责任也是以法人人格的独立性为前提的,否则就要法人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法人代表人的责任主要是指法人法定代表人对其非执行职务的行为以及根据法人集体意志从事违法行为时应该承担的责任。对于前者法定代表人和普通自然人一样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而对后者主要是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见《民法通则》第49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自身的行为,应该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前述两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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