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少年因骑摩托车逆行被撞身亡,其家属索赔120万,如何解读?各位, 这个话题非常好。首先,它涉及到的是平时老百姓喜闻乐见,经常讨论的话题,属于社会热点话题,比较接地气,也比较能引起大伙儿的共鸣。其次,这个问题具有科普的性质。我们知道,作为文字工作者,其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阐述事实,澄清谬误,引领社会舆论,起到为大众发声,为正义呐喊的作用;第二,文字工作者应该宣扬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正能量。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文字工作者应该认识到,自己具有传道、解惑的职责,为百姓做好科普工作,是我们的应尽职责。
今天的话题,正是具有科普价值的,所以是个好问题。小编就来聊聊这个话题。小编个人认为肯定是不合法的,根据交警责任划分以后,应该是当地人民法院来衡量这个赔偿金额,以福州的收入水平而言,一条人命也达不到120万元,具体金额应当以当地的死亡赔偿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也就是说司机谭某承担50%比例赔偿金,女司机林某承担25%的赔偿金,毕竟少年朱某有25%责任,就算当地法院判赔100万元,那么司机谭某和女司机林某也只需要合计支付75万元而已!
由此可见,朱某的家属就是狮子大开口,这样无理的要求,完全可以选择不理会,也不需要与之协商,直接交给法院处理,根据国家要求给出基础赔偿即可。视频资料显示:女司机林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工作人员,也到了交警队了解这个事故,根据女司机林某购买的商业险,太平洋保险公司按25%比例,只同意支付35000元,而谭某车辆保险公司并未出现,但是我们可以大致猜到,无论那家保险公司只要在商业险保额相同的情况下,他们保障合同相差无几,按照这个比例换算人保估计也就7万元,如此一来赔偿差距甚大,如果出现无理诉求那么就只能经过法律判决来决定赔偿金额。
朱某家人沉侵在丧子之痛可以理解,但是狮子大开口明显就不合适了,要知道朱某才是过错方,交警定责之所以会有偏颇,一个是因为他未成年,另一方面是谭某和林某驾驶的是机动车,这样的事故定责机动车本就不太公平,家属索要天价赔偿,很明显就不符合道义,谭某和林某完全不需要与之协商,直接丢给法院处理就好,就这样没脸没皮的人家,又何必与他们多做纠缠,说多一句都是无聊的话语,虽然俗话说死者为大,但这也不是家属拿着碰瓷的资本,这个事大可以不必去理会,凡事看后面的判决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