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先前注册的商标近似,能否被驳回?

不是与别人近似,而是与自己近似。

按照商标注册申请人不同分为两种情况:1、和第一个商标的申请人一样,然后再提出新商标申请是不会被驳回的;2、如果两次商标申请的申请人不一样是会被驳回的。
例如你第一次商标注册的时候是注册在公司的名下,你第二个商标注册在法人名下的话,这样是相当于两个申请人,是属于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规定具体如下:
1、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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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1
您好,新申请的商标如果和在先商标近似,如果是相同的申请人就可以申请成功,如果是不同的申请人驳回的几率就很大,注意看申请人。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您好!

同一个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与之前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是法律允许的,不会被商标局驳回。

因为商标法规定,同一申请人可以在相同或不同的类别注册很多商标,数量没有限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2-07
自己于自己的近似是不会被驳回,若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同类别的商标近似,则会被驳回。
第4个回答  2010-02-07
您好,您新申请的商标和您之前注册的商标近似,是不会被驳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