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8-06-06
不能直接解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某运输公司的员工李某,执行工作任务驾驶货车运输货物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交警认定陈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运输公司赔偿了死者40万元。那么,公司可以李某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雇他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怎么认定“重大损害”。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7条规定:“劳动法中的重大损害,应该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企业的类型、规模和损害程度等情况,对企业规章中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由此可见,“重大损害”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所规定的限度等,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等客观情况,予以判断。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要以员工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解除合同的,需要同时满足一下条件:
第一,员工存在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的行为,也就是员工在工作期间,没有按照工作岗位职责的要求履行自己的注意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
第二,员工的上述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但是如果尚未达到重大损害的程度,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为违法。
在本案中,李某在发生的重大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可以依据相关法律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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