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为了自己经营商铺,一直拖延时间,不给购房者办理商铺产权证,去年十月将我的商铺以现价收回,房屋买卖所有手续办好后,过了一个月,该商铺产权备案也过户到房产公司名下,这时房产公司却拒付房款了,理由是我去年初将商铺出租,和租户签定了租约三年,而租户不肯和房产公司签订转租合同(该租户还想再租一间隔壁的商铺,要求房产公司以我年初租给他的价签订合同,房产公司认为租金过低,没有同意)。房产公司称该租户只要不和他们签转租合同,就扣着我的房款,而租户又想获得更大利益,就这么耗着,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