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普惠制度的基本原则,普惠制方案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如题所述

普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Documents; GSP)是工业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已有新西兰、加拿大、日本、欧盟等国家给予我国以普惠制待遇。对这些国家的出口货物,须提供GSP单据,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
其内容一般包括原产地规则,给惠产品范围,关税削减幅度,保护措施,受惠国家和地区名单及其有效期。①原产地规则,是普惠制方案的核心,是确定进口商品取得受惠资格,享受关税减免的基本原则。它包括三个主要方面:原产地标准、直运规定和书面证明文件。②给惠产品范围,指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产品清单,部分方案还列出了非给惠产品清单。给惠产品清单一般是在“协调编码”的基础上按农产品和工业产品进行排列的。农产品一般给予减税待遇,而工业品多数给予免税待遇。③关税削减幅度,指最惠国税率与普惠制税率的差幅。④保护措施,是给惠国为了保护其国内工农业生产而制定的特殊条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第一,例外条款,也称为免责条款,指从受惠国进口某种产品的数量对给惠国同类产品或直接有竞争性产品的生产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威胁时,给惠国可采取紧急措施,取消或修改给惠条件。第二,预定限额,给惠国根据其经济及贸易情况,在给惠范围内预先规定某些商品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优惠进口的额度。满额后,中止给予关税优惠待遇;期满后,重新恢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