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休学证明怎么开,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招生就业处批准,招生就业处发给《休学证明书》。

以《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例: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的。

第十二条 申请休学的学生,应填写《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单》,因病休学应附有校医院证明,经所在学院(系)审查同意,报招生就业处批准,并办理离校手续,招生就业处发给《休学证明书》。

扩展资料:

对于中小学的休学,需由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相关国家规定如下: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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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2
第2个回答  2021-06-10

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招生就业处批准,招生就业处发给《休学证明书》。

以《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例: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的。

第十二条 申请休学的学生,应填写《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单》,因病休学应附有校医院证明,经所在学院(系)审查同意,报招生就业处批准,并办理离校手续,招生就业处发给《休学证明书》。

相关规定:

对于中小学的休学,需由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相关国家规定如下: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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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0-07

开休学证明操作如下:

1、可以办理休学证明的一般为:学生因伤病身体原因等需长期治疗;学生在校期间到国外、境外读书;学生在校期间因创业等会耽误课程;这些情况下,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

2、如果是身体原因,则需要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医院的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开到证明。

3、如果是出国学习,则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并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4、总结以下流程:提交相关资料到学校;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后方可离校。

扩展资料:

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暂时停止上学,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休学期满后返校继续学习。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办理时间

学校正常开学期间

承办部门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办理程序

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注意事项: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休学

第4个回答  2018-03-31

休学证明的办理程序:

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休学证明的手续: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校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其他原因暂停上学,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休学期满后返校继续学习。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注意事项: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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