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二婚,他以前有个儿子,我后来又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以前他有房子,我们都有工作,他大儿子马上读大学了,我儿子十岁了,我们离婚的话儿子会判给我吗?儿子跟我的话房子我有份吗
一、小孩,正常情况下归你抚养。
1、男方再婚前有一小孩,再婚后的小孩对于你而言,是唯一的子女,你又有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判归你抚养。
2、男方不直接抚养小孩,依法应当给付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小孩18周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另外,小孩已经10岁,依照法律规定,还应当征求小孩的意见。
二、关于房子
根据新的《婚姻法》解释,如果这个房子是男方再婚前就有的。那就是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仍然归其个人所有,与你无关。
你的小孩,不管由谁抚养,将来对这房子是有继承权的。
三、其他财产
你们再婚期间的所有合法收入,统统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
我跟我丈夫共同生活了差不多有十年了,房子也没份吗
追答没有,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所有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不能分割房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房产证上边没有你的名字就没有你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