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快乐芝麻专家的答复。属机损险保险责任。
我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及机损险,"短路引起火灾"保险责任都不成立。保险公司 根据2002年中国金融出版社«保险原理与务实»第十二章 工程保险 第五节机器损坏保险 三、(P494页)内容: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是机器电气事故与人为事故,不包括自然灾害及一般的意外事故。 4、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的损失。但是以上原因造成的火灾或爆炸,不属于保险人的责任。财产一切险项下又以“潜在缺陷、渗漏”原因认为保险责任不成立。(《简易火灾调查登记表》:……周围有漏油的滴印,周围线路有打火痕迹……。)
1.在投保的两个险种下,如何确定保险责任的成立?
2.那一种险种能使短路引起的火灾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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