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用司法鉴定代替么

如题所述

关于两者关系如下:
一、工伤认定前的司法鉴定能否代替工伤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该条明确了两点:一是伤残鉴定的法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二是社会上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作伤残鉴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或认可。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做了禁止性规定,但不能否认司法鉴定的证据效力。目前司法鉴定机构有有具备劳动能力鉴定的资质,其依据工伤鉴定标准进行的鉴定是可以作为索赔的证据的。
二、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查不服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也就是说,广东省各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工作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其重新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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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9
司法局做的是司法鉴定,而劳动局做的是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是工伤的话,还是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的伤残鉴定更有效!因为赔偿是工伤保险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进行赔偿,而工伤保险也只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因此,还是去劳动局做工伤鉴定吧!
第2个回答  2017-03-29
3.放盐,酱油,糖,味精,料酒,少量五香粉即可(不要担心五香粉味道怪,放在这个菜里很香很奇妙)
第3个回答  2017-03-29
不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