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拐行驶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一般来说直行和左转弯发生交通事故,转弯必须让直行,转弯不让直行的,发生事故后转弯的要承担全责。如直行车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那么直行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像直行车辆超速的,超载的,闯红灯了,没有按照导向车道行驶的等等。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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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会不会有主次责任
追答责任肯定是有的,你的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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