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证据需要走什么程序

如题所述

一、当事人起诉:

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交费: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开庭:

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在审判公诉案件时,都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由哪些人参加合议庭;二是确定由谁来担任审判长。成员一般是由审判员组成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合议庭共同组成,合议庭成员必须是单数。

根据不同的审级,合议庭的成员最少3人最多不得超过7人。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书记员是参与合议庭的工作人员,他不属于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审判长一般应由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经验丰富、审判工作能力较强的审判员担任,如果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应当由他们担任审判长。

决定开庭以前如果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如果被告人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如果被告人是聋、哑、盲人或者是未满18周岁的人或者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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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4
您好:
法院通知开庭,原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开庭的程序: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法官宣布开庭
2.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书,被告予以答辩。
3.法庭辩论。 原被告先后出具证据材料并相互质证。(包括书证物证人证、视听资料、鉴定笔录、原告陈述、被告陈述等),最后一个环节是被告做最后陈述。
4.调解程序。
5.休庭。合议庭评议。
6.宣判。(当然可能不当庭宣判)

以上所需材料包括了起诉书、证据材料、身份证件等。如果聘请律师,还得提交授权委托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