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虽然有直接联系,但他们完全是两个概念,基本不存在相同点。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且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
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1]利润总额是一家公司在营业收入中扣除折扣、成本消耗及营业税后的剩余,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盈利,它与营业收入间的关系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
投资净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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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7

会计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

    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是企业根据会计准则或者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会计的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税法的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计算方法分为以下两种:
    ①直接计算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②间接计算法

在间接计算法下,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会计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联系:

    会计利润总额是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使用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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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