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奖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如题所述

比赛奖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属于偶然所得,要按所得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

对于常说的1万元的起征点,是专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扩展资料

2005年10月27日下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1600元,决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个人所得税是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的规定。但对于购买福利彩票、福利奖券和体育彩票的中奖所得每次在1万元以下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税发[1994]127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偶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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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9

普通比赛奖金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只有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才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第十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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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8

除了规定的几个极少数奖金不需要交个税外,其他的奖金都需要交个税。按偶然所得处理。

一、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二、偶然所得、利息所得、红利、股利、股息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两种,一种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另一种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四、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取得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含,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因此,税务部门特别提醒,省级以下单位、企业、组织或个人给予青奥会运动员相应的奖励时,均需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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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0-21

个人所得税这7个问题,平时工作中经常碰到,会计不会,基础知识不扎实,该注意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