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4-14
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 普通程序6个月 特殊情形下最长可以达到15个月 既然已经做了伤残鉴定 如果已经到法院立案的话 法院会先找双方调解 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 具体赔偿多少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公平判决的 如果对方在收到判决后并未上诉而且同样不赔偿的话 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28
这个要看伤情恢复及伤情伤害的具体情况以及办理手续的进度决定!
这样说吧,申报工伤一般60天内劳动局出认定与否的结果,伤残鉴定在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进行--这个就要看具体情况了,有些长达一年半载的都有,甚至更长。伤残鉴定资料上缴后60天内做出伤残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资料缴给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内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号。
算算60+90+60=210天(这还不算你工伤医疗期间的时间)。所以很多伤残从受伤到结案,长达半年或一年以上的非常正常。当然,以上天数都是以最长的时间来计算的,实际并不一定都需要这么长时间。
第3个回答 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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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8-0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自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