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03年我爸妈离婚,房子判给我爸(民政局调解书有写明),现在委托中介卖房,和买方购房合同已签定,并收取买方一万定金,中介费二千五已付。买方是贷款买,房产证押中介那了,中介说办贷款要用。
矛盾是:办理过户时中介告知需要我妈也去房产局办过户手续,因为我妈人在国外,回不来,所以办理不了过户,交易不了。签合同前我爸这边情况都和中介说过,所有的材料都给中介看过,中介并没有说明需要我妈也要去房产办手续。这事发生后,中介一直在强调:是我爸自己说他的手续没有问题。
问题是:
1.我爸是否算违约,需要支付双倍定金。(合同约定的是:如果卖方因为个人原因不卖,则退还甲方双倍定金。)
2我爸是否可以要回中介费?(合同里没有具体说明交易不了,退还中介费)
3.如果走法律流程,有哪些点对我爸有利?
感谢老师回答。
可是中介没有尽到告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