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租了套2室一厅的商品房暂住。刚借了1个星期,就有收电费的来,说要断电。最后说了好几次情,才勉强答应延期到后天再断。而且,这个房东物业费也没交,导致楼里的门玲没办法使用(被物业停了)。我想问一下,这个情况,能不能要求房东退还租金和押金。如果可以因该怎么处理?谢谢
其实是一张非常简单的协议,因为月房租不还不到1000。
协议内容主要是,房客不能破坏房屋,租金,面积之类的常规项目。
只是,水电费规定要房客交。
问题是我们才住进来半个月,而电费据说是停了4个月没交了。这才知道要听电的
我觉得这个已经严重影响到房客的利益,而且物业费什么的也没有交。并且当时是被中介忽悠了老半天,直接看完房就签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