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原理案例分析题7

7、 何莫(男)与林莫(女)自小青梅竹马,成年后情深意笃,但由于两家有矛盾,双方家长均坚决反对这门亲事。1994年4月,何、林二人双双南下广东某市打工,为互相照应及生活方便,两人租用民房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年后生育一女孩。1997年4月,一保险营销员到何某工作单位推销人寿保险,何某以自己为投保人给自己和林某各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受益人为双方所生女孩。其时,林某因出差在外并不知情。不久后,林某因车祸意外死亡,何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何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问
(1) 本案中何某对林某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2)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为什么? (20分)

首先,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具有保险利益!
具有保险利益的:1,本人
2,配偶,父母或子女
3,除上述之外,还有对其具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人或近亲属。
4,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因为二人并没有结婚,所以不是配偶关系,那么就不具备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首先,保险公司已经承保了该保单,这是保险公司核保时的一个错误,那么要看保单是否满2年,因为保监会有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在保单生效两年内,如果发现保单有不如实告知现象,那么可以退还保费并终止合同。但是一旦保单生效满两年,那么保险公司就无权终止该保单,并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
所以分两种情况,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满两年后身故,那么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两年内身故,那么保险公司有理由终止合同,退还保费,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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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1
(1)应为没有领结婚证,所以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故没有保险利益;
此外,林某在外也不知情,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必须本人签字才能生效,而林某非但没有亲笔签字,而且更不知情。

因此,保险合同不生效。

(2)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因为合同无效,所以拒赔。
第2个回答  2009-12-21
没有保险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因此不应该承担保险的责任,但应该返回保费
第3个回答  2009-12-21
保险合同有效.
但不是给林某,而是他们的孩子.等孩子岁数到一定的法律有效时,才能支付.
第4个回答  2009-12-21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没有法定利益关系,兵器没有被保险人亲自签名,合同无效。
2.保险公司不应该赔偿,因为是无效合同,最多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