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新最底工资标准涨了怎么算工资.有哪些相关的条款规定适用

我在广州打工.5月这前底薪是900.加各种福利加班类有1800左右.听说涨最低工资标准了...如果我5月的工资涨了底薪却降了福利.可否上劳动部门投诉?..有哪些相关的条款和规定适用此情况...

  这次张工资是政府强制执行的,是无条件而且要必须涨的。
  投诉部门是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这次底薪,分两个区域:
  1:越秀区 天河区 荔湾区 萝岗区 海珠区 白云区 黄埔区
  既底薪最少1100元,也规定了平日加班费的算法,平时加班费6.32元X1.5=9.48元,节假日:6.32元X2=12.64元,国家法定假期:6.32元X3=18.96元
  2: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
  既底薪最少1100元,也规定了平日加班费的算法,平时加班费5.52元X1.5=8.28元,节假日:5.52元X2=11.04元,国家法定假期:5.52元X3=16.56元

  通知如下:也可以去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看: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0〕57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主管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0〕44号),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2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6元/小时。

  二、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52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2元/小时。

  三、本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离岗退养人员离岗退养费、待岗人员待岗生活费最低保障线同步调整为880元/月。

  四、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所在地区2010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五、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公示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工资支付的监察执法力度,并重点查处用人单位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等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广州地区受理举报劳动违法行为热线: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333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83364523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84480422
  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81378296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87568311
  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26090299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82380276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84645660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86969883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34689078
  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87960843
  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8275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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