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工资不给发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工资也拖欠了好久了!!!

我在佳乐园超市里干了三个月,扣了450块钱的押金,还有一个月的工资,都不给发,走的时候还给开了一个几百块钱的短款单,短款补上了,但是工资还是不给发,总共一千多块钱的工资呢,千万不能到超市里去工作,都是套人的,变着法的不给钱!!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18
对于拖欠工资通常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解决:

1、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让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支付工资;

2、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3、去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这是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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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根据每个月的工资具体数额再乘以2计算,也可以按照平均工资计算。但是,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这是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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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这是确定你和佳乐园超市的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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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5-18
想办法举证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工资和押金,扣押押金本身就违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5-18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第4个回答  2010-05-18
【未签订 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拖欠 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