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暂住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异地暂住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相片;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居住证办理。
异地暂住证的作用与意义:
1、身份证明:异地暂住证对于在外地居住、工作的人员来说,是其合法身份的重要证明;
2、便利服务:持证人可以在暂住地享受一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如就医、子女入学等;
3、法律保障:暂住证是管理流动人口的一种手段,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4、社会管理:有助于当地政府对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管理,维护社会治安;
5、就业条件:在某些城市,暂住证是外来务工人员求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综上所述,异地暂住证的办理流程包括前往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租客到公安派出所申领,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相片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开具回执。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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