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已作废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个人所得税已作废的原因可能如下:
1. 个税申报信息填写错误
2. 个税申报后发现数据有误
3. 个税申报后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4. 税务机关发现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1、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个人所得税最早起源于英国,随后逐渐在世界各国推广;
2、税制改革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调整;
3、税率结构的变化: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经历了从累进税率到比例税率,再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率体系的变化;
4、征收管理的优化:为了提高税收效率,各国不断优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式,如实行自行申报、预扣预缴等;
5、国际合作的加强:为了打击税务逃避和优化全球税收环境,国际社会加强了在个人所得税领域的合作与信息交换。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作废可能是由于申报信息填写错误、申报后数据发现有误、个人情况变化,或税务机关发现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所导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
扣缴义务人未将扣缴的税款解缴入库的,不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当凭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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