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怎么办理居住证

如题所述

办理长沙居住证的方式如下:
1、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通过网上服务界面提出申请;
3、提供身份证、住所证明文件、结婚证(已婚者)、近期彩照1张、长期租赁合同或工作合同;
4、填写居住证申请表;
5、公安部门将在1-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居住证的功能与作用:
1、居住证作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合法身份证明,有助于流动人口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2、持有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办理银行开户、购买车票、办理入住酒店等日常事务;
3、居住证对于子女在居住地就学、接种疫苗等方面提供了便利;
4、在就业、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方面,居住证可以作为流动人口享受相关权益的凭证;
5、居住证有助于政府管理流动人口,合理规划城市公共资源和服务。
6、在一些城市,居住证还与积分落户制度挂钩,持证时间越长,积分越高,有助于申请常住户口。
综上所述,办理长沙居住证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或通过网上服务界面,提供相关证件和近期彩照,填写申请表,公安部门将在1-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的申请人,应提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在本市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聘用的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已经入境的境外申请人,除提交上述3项材料外I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入境证明。
第十一条
市人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市具体量化评价标准另行制定,核定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并出具《办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市公安局应当自收到《办理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办妥并发放居住证。
第二十七条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申领新的居住证的,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15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到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八条
持证的境内人员愿意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取得本市户籍。具体手续按公安部门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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