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时间限制吗

如题所述

辞职后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没有时间限制。
职工若遭受工伤后构成五至十级伤残等级,即便离职,仍有权获得以下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补助金的支付不受时间限制,职工可随时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部门负责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是职工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后支付。支付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补助金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的工伤认定;
2、根据伤残等级,符合申请补助金的标准;
3、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等;
4、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医疗补助金的使用范围:
1、用于支付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
2、支付因伤残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
3、覆盖因工伤导致的必要辅助器具购置费用;
4、特殊情况下,可用于支付因工伤导致的长期护理费用。
综上所述,职工在遭受五至十级工伤后辞职,依然享有随时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权利,其中医疗补助金由社保部门支付,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且支付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确保职工权益不受离职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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