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员工申请仲裁公司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离职,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退还押金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最多11个月)。
在劳动争议中,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作证或带有公司公章的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公司名称的工装、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的证言(包括离职和在职的)、录音录像或带有您姓名和公司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如果没有这些证据,仍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存在败诉的风险。从离职之日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将进行开庭,随后可能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仲裁委员会将下达裁决书。
在劳动案件中,即使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劳动者也可以自行处理,并且有可能胜诉。此外,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收取费用。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不会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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