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章 贷款程序

如题所述

在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贷款程序分为几个关键步骤。首先,借款人需直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借款申请,附上根据第九条规定的必要资料(具体包括哪些资料未在文中详述)。管理部门的贷款业务人员收到后,会对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同时检查借款人的资格条件。若条件符合,业务人员会在申请表上标注拟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利率,以及担保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然后将资料转交给审批人。审批过程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结果会以正式答复的形式告知借款人。


接下来,借款人需携带审批通过的贷款委托书,前往指定的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担保及手续。银行会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如发现不良记录或不符合贷款条件,将不会发放贷款。在贷款发放前,银行和借款人需完成一系列手续:借款人需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专用账户,并存入首期还款;自建住房抵押贷款需提供建筑进度证明及抵押预登记;购买的商品房需完成抵押登记并取得《房屋他项权证书》;购买二手房则需有评估认证和买卖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在所有手续完备后,借款人需签订《委托转帐付款授权书》,授权银行从指定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受托人根据贷款委托书和相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最后,资金将由委托人通过借款合同划转至受托人的贷款专户,贷款将直接转入售房人或借款人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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