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 三转三创 要求.请问是 三创 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三创是指:创新、创优、创特色。
“三创”工作将“转职能”做深压实。“三创”紧扣“转职能”这个前提,坚持把准脉、聚准焦,力求转出成效、转出形象。一是模式创优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生发活力。为健全和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实行归口派驻与重点派驻相结合的派驻模式、管理方式的改革,对市直所有党政群机关实行全覆盖。为构建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网底工程”,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入手,对所有行政村实行全覆盖。  
  “三创”工作使“转方式”善做善成。“三创”着力“转方式”这个关键,不搞巧立名目、花拳绣腿,坚持按规律办事,力求完善和提高科学有效履职水平。一是量身定制,发挥“总抓手”作用。出台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规程》,对单位责任制目标实行“量身定制”,实行考核工作“听、看、测、谈、议、审”六步工作法,将考核结果与各单位评先评优、干部晋升等相挂钩。二是分责实施,凸显“再监督”功夫。就“制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进行立项,出台禁止性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区别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分级报备、分级管理”。变“一线参与”为“监督的再监督”,通过开展“千项办件看效能”、“百企千人评窗口”、“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督促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效率。 
  “三创”工作为“转作风”固本强基。“三创”围绕“转作风”这个根本,聚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使其成为推动“三转”的强劲引擎。一是做好“加减法”,注入内生力。在清理、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临时机构,做好“减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好创新作风建设途径的“加法”。先后启动实施“完善市纪委委员履职登记制度”、“加强派驻机构监督和管理规定”等一批制度和项目,将作风建设作为对纪委委员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管理和正确履职的考核标准。就查办案件等重点环节,实施“查办案件工作约谈制度”和“查办、监督分离的领导机制”,定期开展案件查办人员的约谈活动,强化办案作风;实施由不同副书记、常委分管案件和案管工作的查办、监督分离的领导机制,杜绝“人情案”的发生。二是坚持“两手硬”,强化约束力。坚持正人先正己,做到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的“两手抓、两手硬”。对各级纪委书记限权,实施了“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职工实施关爱提醒工程,结合平时所掌握的作风苗头情况和作风建设要求进行“一对一”面谈,力求做到抓早抓小,绝不护短。着力整治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在全市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部分清理腾退、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清理等工作。市纪委对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在信息公开网上实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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