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贸交通索赔律师,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如题所述

立帮杨律师回答:
首先是起诉状和你的身份证明材料,然后才是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当事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一般会将对方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商业险保单的复印件给当事人,这些是确定被告(包括保险公司)主体身份的材料。
(二)证明案件经过的证据:
主要是指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里面记载了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当时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以及交警部门对责任的划分等,是重要的证据材料。
(三)医疗费用的证据:
各类医疗费用的票据,包括120急救、住院票据等。另外还应复印住院病例资料。
(四)误工费的证据:1、劳动合同;用以证明当事人在该单位工作;2、单位营业执照;
3、需要要休息的医嘱(医生开的假条);4、工资条;5、单位开具因请假不支付任何费用的证明。当然如果你在事故期间单位仍发工资等待遇的话,那不能主张误工赔偿。
(五)陪护费用的证明:1、医生开具需要陪护的医嘱2、聘请护工的开具正规票据
3、家属陪护的如果该家属因陪护有误工情形开具材料同误工费等证据材料。
(六)营养费的证据:1、需加强营养的医嘱2、购买营养品的票据。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该费用在河北一般以住院天数乘在50元计算,证据为病例,病例中记载的住院天数乘50元即可。
(八)交通费:住院及休养期间花费交通费的票据。
(九)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主张该项费用需要法医门诊评残才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伤残分为一至十级伤残,受伤人员可以向交警部门或法院申请,由前述部门委托法医门诊为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出具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意见书由法院决定是否支持伤残赔偿金。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该项目在石家庄的实务操作中是依托于评残,即原则上评上残之后才可以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一)财产损失:诸如修车票据,4S店车辆维修单等。
深圳立帮律师团交通事故律师,经办上百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理赔诉讼,拥有非常专业的理赔知识和证据收集技能,成功为当事人按照城镇标准获取赔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2-29
  在起诉和庭审中,应提交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因事故而产生的各种有关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